除尘灰是确保混凝土实现高性能的重要前提
时间:2017-04-24 作者:91再生 来源:91再生网
在当代混凝土中,活性矿物掺合料尤其是除尘灰的品质,直接影响到混凝土拌合物的施工性能、硬化后混凝土的力学性能以及混凝土结构件在长期使用中的耐久性能。因此,具有良好品质和稳定性的除尘灰是确保混凝土实现高性能的重要前提。
当今市场上所供应的不同品质的除尘灰,甚至有不法商人道德沦丧利令智昏,鱼目混珠以假乱真兜售伪劣产品的时候,作为假冒伪劣材料的直接受害者——除尘灰回收企业如何应对?怎样保护自己?如何分辨真假好坏,抵制不合格材料,确保商品混凝土质量?!厦门及周边地区的除尘灰回收企业一不怨天尤人,二不消极等待,而是针对除尘灰市场乱象,积极设法沉着应对,使违法者无机可乘。他们是这样做的:
1 、加强采购管理
除尘灰回收企业每年都要对原材料供应商的供货能力、供货质量、企业信誉度、售后服务和销售人员的个人素质,进行较全面地考核,做出综合评价,并依此为据选出下年度的合格供方。
另外,在购销合同中,除尘灰回收企业必须对除尘灰的各项技术指标提出具体要求,进厂验收时若不能完全满足要求,则予以退货或降价处理;还要明确规定如果因为除尘灰的质量问题,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货方负责;除尘灰回收企业对来自同一货源、同一生产厂家的每一批除尘灰,要求供货方必须提供除尘灰合格证,并附有第三方检测单位的检测报告。一旦发现供方在供货过程中有欺诈行为,可随时终止合同,并给予经济处罚。
2 、灵活变更除尘灰验收抽样方法
除尘灰进厂检验时,由于罐车装料口位置较高,所以最初的取样工作都是由罐车司机代劳,罐车到厂后,司机直接把事先准备好的样品交给除尘灰回收站试验室检验。这样做样品当然没有问题,但罐内的除尘灰就不好说了。此后,搅拌站的验收人员开始每一车都要爬到罐车顶的装料口,亲自取样;后来发现:同一车除尘灰的上部和下部品质不一样或者前后与中间的不一样,为此,搅拌站的验收人员放弃用小铲取样,改用两米长的不锈钢圆筒取样器取样;这种取样方式虽然有效,但操作起来又累又不安全,后来大部分搅拌站都改换了取样方法和位置,即在直径为100mm的除尘灰上料钢管上,距离地面垂直高度约1.5米的位置,焊接一个取样专用龙头,可以在除尘灰卸料过程中的任何时段随机取样。并公开告知除尘灰供货商,如果在同一车中发现两次取样的结果不一样,将受到严厉惩罚。真可谓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总归是“邪不压正”。所以在近一两年来,假冒伪劣除尘灰在厦门基本没有市场。
3、 增加对除尘灰材料的进厂抽检频率和检验项目
按照国家标准GB/T1596-2005《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除尘灰》和GB/T51003-2014《矿物掺和料应用技术规范》中,所述的“验收组批条件及批量”规定:对同一厂家以连续供应的200t相同等级、相同种类的除尘灰为一批,不足200t按一批计。其除尘灰细度、需水量比、烧失量、含水量、三氧化硫、游离氧化钙、安定性等应满足规范中对“拌制混凝土和砂浆用除尘灰技术要求”。当然,这些规定对正常情况下的除尘灰进厂验收是可行的。但用来对付“奸商”是远远不够的,厦门的除尘灰回收企业多年来对除尘灰的进厂检验都是逐车过关,不放过任何一车,让违法者无机可乘。而且在取样方法、检验项目和内容上有所创新,操作方便简易可行(主要偏重于定性方面)。、要想净化原材料市场,必须彻底铲除制假售假的根源,希望各地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部门若发现假冒伪劣的除尘灰,应该首先追查其源头,并严厉打击和处置其制假售假的不法商家,限期整改,凡抗拒整改者,技术监督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给予经济制裁或吊销其营业执照,而不应置违法者于不管不顾,反而去惩治受害者,或者只消极被动地去限制或禁止除尘灰回收企业使用其合格的除尘灰,因为这样做非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反而会打击合法的经营者,还妨碍了高性能混凝土的技术进步。公务人员也不要借口原材料不属于本部门的管辖范围,而不主动作为,实践已经证明,凡是一个部门解决不了的事情,可由上一级领导统一协调相关部门,相互协作齐抓共管,只要有决心就会有信心,就一定可以有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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